我断崖式和舔了三年的男朋友分手,开始回老家相亲。
朋友问我: 你那么喜欢路彦,真能放得下?
我嗤笑: 我又不傻,他那种谈恋爱玩玩还行,真要跟他结婚我不得糟心一辈子?
旁边却突然传来阴沉又熟悉的声音。
哦,这就是你甩了我的理由吗?
1
拖着行李回家时,我正撞见一个女生开门往外走。
一件宽松的黑毛衣露出精致锁骨,下衣消失的穿搭,踩着一 YSL 的酒杯跟高跟鞋。
我认出这是路彦乐队的贝斯手,好像是叫陆橙,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长得很漂亮。
我下意识停在走廊门后没出去。
过了一会儿,路彦穿着一条牛仔裤从她身后走出来,懒洋洋地倚着墙点了一根烟。
他上半身没穿衣服,侧腹漂亮的鲨鱼肌还在往下滴着水。
片刻后,他随手把一个香奈儿手提包扔过去。
拿着。
陆橙眼前一亮,转身扑到路彦身上尖叫:
啊,我喜欢这个包好久了,你哪儿来的?
上次去香港顺便捎的。
我真的好喜欢,谢谢宝贝
陆橙还想磨叽,路彦却有些不耐烦了,微微皱眉。
行了,赶紧走吧。
女孩子从他身上下来,半是嗔怒,半是撒娇:
真够狠心的,刚才还叫人家宝贝,现在说赶我走就赶我走。
她也不恼,美滋滋背着包朝路彦飞了个吻:
走了啊,明天见。
她走后,我从走廊门后走出来。
路彦似乎也没想到我会突然回来,愣了一下,但神情立马恢复了自然。
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我看了他一会儿。
太晚了,我怕打电话影响你休息。
路彦颈间暧昧的红痕还很新鲜,却丝毫没心虚,一把揽过我带我进屋。
饿了,弄点儿吃的吧。他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就好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见我半天没动弹,拧眉道:
怎么了?
随后他似乎恍然,眉眼间浮起一个懒洋洋的笑:
想我了?
他起身过来从身后抱住我,带着热意的呼吸在我脖颈间暧昧盘旋,手从我衣服下摆里慢慢探进。
那就先吃你,再吃饭——
他常年弹吉他,指尖带着粗粝的茧,擦过肌肤时带着刺刺的疼和痒。
我闭了闭眼,疲惫地拉开了他。
我是挺喜欢路彦的身体的,当初追他也主要是看上了他这副好皮相。
但是或许是刚结束了长途飞行,又或许是因为刚才那个女人,我现在只觉得疲惫,一点儿心情都没有。
路彦鲜少被我拒绝,一愣后面色微沉。
怎么了?
我低头,看到了地毯上黑色的一团。
那是一条被撕扯得不成样子的丝袜。
路彦很显然也看到了那条丝袜,他啧了一声,表情变得有些难看。
客厅里陷入沉默的焦灼,他从烟盒抽出一支点上,薄荷爆珠被咬碎时发出清脆的声音。
她租的房子到期,没地儿住了我才收留了她一晚。
我们没什么。
我看着路彦,交汇的视线被白烟隔开,我们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可两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个理由是多么蹩脚。
这不是路彦第一次劈腿,他大概是天生的浪荡子,当初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
那时候闺蜜要带我去看一个颇有名气的摇滚乐队演出,说主唱帅惨了,票很难弄到。
我对摇滚没什么兴趣,一直兴致缺缺。
直到路彦上场。
他低着头拨弄手里的吉他,额间黑发没打发胶,懒懒散散的发丝拂过白皙的额头,偶尔露出薄薄的粉色眼皮。
他是在场穿得最普通的一个,只是简单的黑 T 和牛仔裤,却瞬间就成了人群的焦点。
那张脸就是最昂贵的奢侈品。
他掀眼,迷离的灯光映进那双琥珀似的瞳孔里,带着似有若无的笑。
那是我第一次去看乐队演出,带我去的闺蜜和台下的姑娘们都叫疯了,尖叫声几乎要冲破屋顶。
视线扫过哄闹的人群,我们的目光刹那对视,很快他又移开。
那天晚上的歌唱得很好听,可我什么都没听清。
因为那一刻,万籁俱寂,我只听到自己轰鸣的心跳。
下了台,无数姑娘涌去后台去要联系方式,我也在其中。
母胎单身 23 年,那大概是我做得最勇敢的一件事儿了。
路彦来者不拒,当天去要微信的姑娘们一个个都扫了二维码,包括我。
一年后,各路追他的狂蜂浪蝶都败下阵来,只有我还在一直坚持。
不知道是出于同情或是感动还是什么,路彦默许了我和他的关系,我成了他女朋友,一直到现在。
可我知道,在一起这几年,路彦其实从来都没真正喜欢过我。
或者说他也喜欢我,喜欢我的懂事、大度、从不计较
他劈腿被我发现了很多次,但每次只要他给我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借口,我都会原谅他。
他曾经说过很多次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我对他好而已。
他也开玩笑说过等哪天他找着真爱了就会甩了我。
这些年我们的关系之所以还能维系,只是靠我一个人的委曲求全而已。
你答应过我,不会再劈腿了。
我声音低低的,看着地上那条残破的巴黎世家字母丝袜。
路彦眼底闪过一丝讥诮,丝毫没有要哄我的意思。
说着玩儿的你也信?
他勾起嘴角凑近我,把带着薄荷气的烟雾喷在我脸上,眉眼间是全然的恶劣:
受不了啊?
受不了,你可以分手啊。
这种话他之前对我说过无数次。
每次的结局都是我抱着他求他别走。
时间久了,他也学会了拿捏我的办法,他知道当他说出这句话时,我就没了办法。
我偏过头: 我累了,先去休息了。
路彦一把握住我的手腕,他眉骨很高,面无表情的时候总带着一种迫人的压力。
周念,差不多就行了。
我挣开他的手,进了屋。
没多久,屋外就传来震天响的摔门声。
路彦走了。
他生气了,我知道。
毕竟我们俩之间我总是哄着他,舔着他,还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给他甩过脸子。
我翻过身,打开手机。
家庭群里,我妈发了一条艾特我的微信。
之前妈从来都没催过你,不过你今年都 27 了,也差不多该想想结婚的事儿了吧。
妈妈同事儿子条件不错,我看了长得也顺眼,这次假期你要不就回来见见。
再打开领导的微信。
小周,分公司现在正是缺人的时候,以你的能力一直当个部门副经理其实屈才了,你有没有兴趣去分公司当个经理?刚开始开拓业务肯定难一些,你自己把握。
我妈叫我回家相亲。
公司刚新开了分公司,就在我老家的城市。
天时地利人和,我好像确实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了。
我叹了口气,其实我真挺喜欢路彦的。
他长得够帅,身材够好,我俩在床上也足够契合。
最重要的是,他够渣。
和他在一起很轻松,因为我不用想着对他负责,也不用考虑我们两个人的未来。
我刚上班那时候累得晕头转向,很想找个人发泄一下压力,但偏偏自己长得也就一般,却是个死颜控,找了一圈儿都没找到合心意的,直到我遇到路彦。
他最好的这几年都跟我在一起,在我为了事业殚精竭虑的时候用肉体纾解了我不少压力。
而且虽然他男女关系不清不楚,但他这方面还算注意,和他在一起之前我就听说和他找的女人都要出示三天之内的体检证明。
我都有做好措施,也不怕得病。
以后再要找一个这么可心的男人,恐怕就难了。
那也没办法,谈恋爱是一码事,结婚安定下来就是另一码事了。
我很喜欢路彦。
但我也清楚地知道,他不是良配。
现在,到我做出抉择的时候了。
2
路彦一夜没回来。
之后的几天他都没出现在我面前,我给他发的消息、打的电话他通通不接。
再发就只有一个红色感叹号。
他把我拉黑了,熟练的冷暴力。
以前也有几次这样的时候,路彦最擅长冷战,每次我都得低声下气哄好久他才会给我个好脸色。
只不过这次我忙着做工作交接,没时间哄他了。
晚上我正在买回老家的机票,手机突然响了。
是路彦朋友打来的。
电话那边很嘈杂,男男女女笑闹不停,音乐声隔着手机都让我觉得吵。
念姐,路哥喝多了,你来接他一下吧。
路彦很喜欢泡吧,他家里有钱,乐队不过是他的爱好而已,他不靠这个挣钱。
我之前问过他为什么不继承家业,他冷笑着说为了家里那点儿钱他爸那几个私生子人脑子都快打成狗脑子了,他不愿意去争那点儿肉骨头。
反正他爷爷的家产和他妈的都会留给他,他不差钱,这辈子就干点儿自己喜欢的事就行。
路彦似乎丝毫没有事业心,在这方面我俩没有任何共同话题。
每次我在公司拿下了什么项目,升了什么职,和他说他总表现得很不感兴趣。
他曾经不屑地说为了每个月那点儿钱累死累活有什么意思,还不够他一晚上在酒吧开酒的钱。
我知道,我们从骨子里就不是一类人,除了身体契合,我们之间没有共同话题。
我不关心他的灵魂,我只是喜欢他的身体。
他无视我的内心,不过是习惯于我的懂事。
也挺好,这样分开的时候,大家都不会难过。
我想了想说好,放下电话,我看向窗外。
夜里的城市看起来比白天似乎更辉煌一些,万家灯火车水马龙,各种灯光交织在一起,掩住了天上所有星星的光芒。
我看了一眼机票,后天上午点。
我叹了口气。
其实我还不想这么快分手,我和路彦在床上真的很合拍,这几天换公司压力还挺大的,我本来还想和他打个分手炮的。
我咂咂嘴觉得有点儿可惜,不过既然机会来了,那也没办法了。
……
到酒吧的时候,路彦正被一群女孩子围着。
环肥燕瘦,什么样的都有,共同的特点就是都长得很漂亮,浓妆也掩盖不住脸上充足的胶原蛋白,一看年纪都不大。
也怨不得女孩子喜欢他,路彦家里有钱,出手大方,长得又帅,花心在他身上好像都成了一种增添魅力的优点。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想起路彦之前嫌弃我的话。
你都 27 了,该去做脸就做脸,好好捯饬捯饬行不行?
怪不得他嫌弃我,原来身边都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
我什么都没说,站在人群外,视线和路彦相接。
他却好像没看见我一样,很快移开视线。
陆橙满脸酡红,整个人紧紧贴在他身上,声音黏腻:
路哥,再喝一杯啊。
路彦笑了。
灯光下,他眼角飞挑,漂亮极了,却又一丝温度都没有。
这么喝多没意思,不如你喂我。
怎么喂?
路彦不语,只是垂眸看她。
半秒钟后,陆橙明白过来,她眼底闪过一丝惊喜,仰头把杯里焦糖色的威士忌一饮而尽
随后路彦猛地勾住她的下巴,狠狠吻了上去。
他的吻没有一丝温柔,似乎全然是在发泄情绪,陆橙仰头承受着,眼角由于缺氧逐渐湿润。
两人唇角处酒液溢出,在灯光下散发着迷离的色彩,直到许久分开后才拉出一根长长的银丝。
周围气氛瞬间炸了锅,大家都在尖叫起哄。
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他是在惩罚我。
惩罚我那天跟他甩脸子,事后也没有及时哄他。
直到我走到路彦面前,所有人这才看见了我,逐渐安静下来。
路彦抬头,面色淡淡:
你来干吗?
我看着这张脸,恍惚想起之前耳鬓厮磨的日子。
情到浓时,我们也是说过爱的。
难受吗?好像是有点儿。
可是有多难受,似乎也称不上,毕竟我早就知道路彦是这样的人。
花心,永无止境地追求刺激,不懂拒绝。
自私,大概是从小被人捧惯了,永远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别人感受。
我颤抖着声音道: 路彦,你太过分了。
路彦抬头看着我,分明他在坐着,我在站着,我却感觉他的姿态好像是在俯视我。
他还是那种淡淡的表情,带着轻蔑的笑。
过分?你可以分手啊,谁也没拦着你。
我一言不发,只是看着他。
我数不清这是他多少次用分手威胁我了。
五十次?
还是一百次?
旁边有朋友也觉得他做得过了,毕竟这些年我怎么对他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对他小声道:
路哥,别跟嫂子生气了,你看嫂子都要哭了。
事实上,我确实哭了。
演戏就要演全套,那滴眼泪落在地上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路彦神色一变,他夹着烟的手指一动,然而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看着我。
下一秒,我轻声道:
好啊,路彦。
那就分手吧。
路彦面色一瞬间变得极难看,有那么一刻我几乎都以为他要暴起了
然而他却不怒反笑,只是那笑怎么看怎么像是咬着牙。
牛逼啊周念,行,只不过我这个人从来不吃回头草。
到时候你别再他妈跟狗一样求我就行。
好。我点头,擦干眼角的泪。
然后扭头离开,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
当晚路彦没回来,我连夜删除了路彦的联系方式和有关他的一切,收拾好了行李。
第二天一早,坐上了回老家最早的一班飞机。
飞机飞越云层时,我拔掉了手机卡,扔进垃圾纸袋里。
Jason
Jason
Jason
Jason
Jason
Jason
Jason
Jason
Jason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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